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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五批省重点学科验收总结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1-04-02 15:28:00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我省高校第五批省重点学科经过五年的建设周期,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为总结我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的成绩,推动我省高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决定对第五批省重点学科进行验收总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范围

2005年公布的100A类省重点学科和100B类省重点学科。

二、验收的主要内容

以学科为单位,对照省重点学科建设规划,重点对各学科建设目标、学科队伍建设、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实验室建设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验收,检查学科建设经费及使用情况,全面总结学科建设成效,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具体措施。各学科按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省高校第五批重点学科验收信息汇总表》(见附件),并形成学科验收报告。

三、验收的办法

1.各重点学科根据2005年上报的《浙江省高校第五批高校重点学科申请表》和《浙江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认真开展验收工作。
  2.各学科上交验收报告及附件证明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研究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各学科集中汇报。时间为4月中旬。要求自行准备汇报PPT,时间控制在10分钟。

3.验收报告及《汇总表》涉及内容必须属实,如无特别说明,则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学科点被批准为浙江省第五批重点学科之日至20101230

4.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5.《汇总表》中数据统计要求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科要认真开展对照剖析工作,特别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今后具体措施。

(二)学科验收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必要时教育厅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在全省省属高校内进行通报批评。此次学科验收情况,将作为十二五期间学科遴选与建设的依据之一。

(三)各学科于2011415日前递交1份经学校审核后的学科验收报告,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各学科于2011415日前将学科验收报告一式五份及附件证明材料一份,上交至所在单位科教科,由学院审核后交研究生部学科办,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0571-86688010

联系人:成惠玲,电子邮箱:945844362@qq.com

慧,电子邮箱:cassalin@163.com

研究生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浙江省高校第五批重点学科验收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