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06-18 15:21:46 点击量:次 分享到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17号)要求,学校开展2020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1. 在研究发展领域有较深造诣并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3. 现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导师);
4.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完成所委托的工作或参加相关会议,并接受监督与管理。
5.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材料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检测专家库建设工作主要涉及专家基本信息、联系信息和学术信息等。聘请入库专家承担工作主要涉及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同时还会参与专业学位案例评审、专业学位认证、研究生党建双创、中外合作办学以及学位授权审核等工作,因此建议各学院将博导、硕导专家无特殊问题的情况下全部上报。
四、信息采集程序
1. 原有专家信息更新
请各学院、部门将原有专家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的要求,对其信息进行更新完善。原有的《专家信息汇总表》由学位办单独分发至各学院、部门,由各学院、部门通知相关专家进行更新。
2. 专家增补
各学院、部门组织增补专家按照《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1)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2)的要求,在《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中进行补充。
四、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学院、部门将原有专家信息更新后的数据和新增专家的信息数据审核后进行汇总,将专家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须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7月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
五、联系方式:
邮箱:wzmcyjsyxwb@163.com。
联系人:黄萍,联系电话:0577-86688010。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8日